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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行为中,属于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是?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白茶清欢 2019/04/15 18:43:44 字体:

经济法这个科目在注册会计师六科考试中的难度是较低的,但是这不代表它就简单了,不用学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六科的难易是相对的,千万不要轻视经济法这一科目!一定要多多做题多多练习哦~

《经济法》

单选题

下列行为中,属于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是( )。

A、低于成本价销售鲜活产品

B、商场为了推广新产品而促销,在成本价以上将商品打折出售

C、企业经营不善,因为歇业而降价销售产品

D、某公司凭借其资金实力,为了迅速占领市场,持续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根据《反价格垄断规定》,因下列情形而进行的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均为正当:(1)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和积压商品的;(2)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的;(3)为推广新产品进行促销的;(4)能够证明行为具有正当性的其他理由。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注会的学习过程虽然是痛苦的,但是拿证的时候是开心的!这一路的艰辛会有正保会计网校一直陪伴着各位学员朋友的!2019注会考生们,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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