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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注会《税法》易错题解析:注销税务登记(四十三)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了了 2021/08/10 15:59:17 字体:

你总要为了梦想全力以赴一次。正保会计网校从过去一周的《税法》每日一练反馈中筛选出了错误率较高的题目,赶紧行动起来,和小编一起回顾一下这类易错题涉及的知识点吧!

2021年注会《税法》易错题解析:注销税务登记(四十三)

1、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办理变更、注销税务登记时,可以免予提供的证件、资料有( )。
A.《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B.《发票领购簿》
C.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复印件)
D.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复印件)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办理变更、注销税务登记时,可以免予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发票领购簿》;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原件(复印件);
(3)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复印件);
(4)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复印件)。
【准确率】14.20%
【点评】本题考查注销税务登记。该知识点属于纯记忆性考点,希望通过练习,大家可以对该知识点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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