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9/01/24 11:01:57 字体: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

A.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B.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
C.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
【解析】
(1)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的撤回是指“不让要约生效”,因此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比要约先到,至少同时到。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2)要约的撤销是指“让生效的要约失效”,因此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生效后、对方承诺之前到达。尽管选项B可以依法撤销要约、使之失效,但要约生效在先,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3)选项C意味着“承诺生效、合同成立”,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4)选项D意味着“使原要约失效”

注册会计师练习题

以上为2019年注册会计师《注会经济法》科目练习题,建议大家看完问题先作答、再查看答案哦!

除了注册会计师试题练习以外,正保会计网校还提供免费备考资料以及多种形式、不同价位的辅导课程供大家学习(查看课程详情)。

近20年财会行业辅导经验,正保会计网校组建了无数优秀的师资团队、教研团队及服务团队,成为名副其实的会计人的网上家园! 成功永远留给有准备的人,正保会计网校将一直陪伴您完成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习,祝大家备考顺利!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