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0 苹果版本:8.7.3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假设债权人在2014年6月30日向人民法院申请甲企业破产,人民法院当日受理了甲企业的破产案件,甲企业的下列债权和债务,可以相互抵销的是( )。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9/01/24 12:00:38 字体:

单选题】假设债权人在2014年6月30日向人民法院申请甲企业破产,人民法院当日受理了甲企业的破产案件,甲企业的下列债权和债务,可以相互抵销的是( )。

A.甲企业的债务人A,在2014年7月2日受让了某债权人对甲企业的债权,该受让的债权与A对甲企业的债务
B.甲企业的债权人B,2013年5月1日在明知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事实的前提下依然承担了甲企业的债务,该债务此时仍未清偿,B承担的债务与B对甲企业的债权
C.甲企业的债务人C,在2014年8月31日受让了某债权人对甲企业的债权,该受让的债权与C对甲企业的债务
D.甲企业的出资人D,主张以D对甲企业欠缴的出资来抵销甲企业欠D的货款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3)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

注册会计师练习题

以上为2019年注册会计师《注会经济法》科目练习题,建议大家看完问题先作答、再查看答案哦!

除了注册会计师试题练习以外,正保会计网校还提供免费备考资料以及多种形式、不同价位的辅导课程供大家学习(查看课程详情)。

近20年财会行业辅导经验,正保会计网校组建了无数优秀的师资团队、教研团队及服务团队,成为名副其实的会计人的网上家园! 成功永远留给有准备的人,正保会计网校将一直陪伴您完成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习,祝大家备考顺利!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