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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税考友在论坛上分享的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考试科目的学习笔记,以下是关于“课税对象及计税依据”的知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课税对象 | 1.是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征税的依据。 | |
2.课税对象构成税收实体法的基础要素的原因有三个 | (1)他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最主要的标志。 | |
(2)它体现各种税的征税范围。 | ||
(3)它是第一性的,其他要素的内容一般都是以课税对象为基础确定的。 | ||
二、计税依据 | 1.即计税基础,是税法规定计算各种税应征税款的依据。表现两种形态 | 一是价值形态 |
二是实物形态 | ||
2.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的相互关系; | (1)课税对象是征税的目的物,计税依据是对目的物进行计算税款的依据 | |
(2)课税对象是从质的方面所做的规定,计税依据是从量的方面所做的规定 |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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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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