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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知识点:应收账款的核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12/22 11:34:15 字体:

2015年税务师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知识点:应收账款的核算

应收账款的核算

(一)应收账款的范围

应收账款是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应收账款的范围:

1.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活动引起的债权,包括代垫运费等;

2.应收账款是指流动资产性质的债权,不包括长期性质的债权;

3.应收账款是企业应收客户的款项,不包括企业付出的各类存出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和租入包装物保证金。

(二)应收账款的计价

通常情况下,应收账款应按买卖双方成交时的实际金额计价入账,但要考虑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退回与折让等。

1.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对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均不产生影响,会计记录只按商品定价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入账。

2.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通常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一是总价法,二是净价法。

总价法,是在销售业务发生时,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以未扣减现金折扣前的实际售价作为入账价值,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作为对客户提前付款的鼓励性支出,作为财务费用。

我国会计实务中规定采用总价法。

(三)应收账款的账务处理

应收账款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预收货款不多的企业,也可不设“预收账款”科目,而将预收货款业务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贷方。

1.企业发生应收账款时

借:应收账款(应收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实现的营业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借:应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等

2.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对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账务处理。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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