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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知识点: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12/23 13:46:03 字体:

2015年税务师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知识点: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内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的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4)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等拨付的备用金);

(5)存出的保证金;

(6)其他各种的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不包括企业拨出用于投资、购买物资的各种款项。

“其他应收款”科目对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应收未收的其他应收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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