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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信息
2015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涉税鉴证业务实施
1.税务师应当指导和监督助理人员的工作,并对其工作成果负责;
2.税务师应当以适当形式参与专家的工作,并对专家的工作成果负责;
3.证据的有效性
4.作出鉴证结论的标准
(1)税法标准
(2)其他标准
5.工作底稿
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属于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应当至少保存10年,另有规定除外。
证据资格 | 证据相关性、证据合法性 |
证明能力 | 证据真实性、证据充分性 |
工作底稿:
未经涉税鉴证业务委托人同意,税务师事务所不得向他人提供工作底稿,但下列情况除外:
(1)税务机关因税务检查需要进行查阅的;
(2)税务师行业主管部门因检查执业质量需要进行查阅的;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需要进行查阅的。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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