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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与管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1/06 13:34:36 字体:

2015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税法(一)》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与管理 

知识点: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与管理

(一)认定: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的其它个人(指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例如: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3.兼有增值税应税业务、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商户,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管理:

1.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纳税人自己只能使用普通发票;

2.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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