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15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知识点:变更税务登记
(一)变更税务登记管理规程
基本情况 | 时限 | 需提供的资料 |
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 | 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 | (1)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4)其他有关资料 |
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 | 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 |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2)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3)其他有关资料 |
注意事项:
(1)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在依法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应将股权转让合同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来源地确定原则: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二)代理变更税务登记操作要点(了解 )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全文转载或部分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相关链接:
2015年税务师考试新旧教材对比汇总
2015年税务师新旧考试大纲对比汇总
2015年税务师考试机考模拟系统开通
2015税务师梦想成真辅导书《五册直达》热销中
招生方案: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