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题:申请撤诉(01.2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1/21 14:08:20 字体:

税务师考试·单选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能视为原告申请撤诉的是

A.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接受的

B.原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C.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D.原告在法定期限内未交纳诉讼费用且又未提出暂不交纳诉讼费用申请的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5年税务师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相关链接:2015年税务师考试冲刺必备精华:高频考点大聚集 >>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