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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混合销售行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1/27 14:59:21 字体:

2015年税务师备考已经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混合销售行为

知识点——混合销售行为

1.界定

一项行为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2.税务处理——依纳税人的主业判断

情形 税务处理 举例
一般规定 以纳增值税为主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 增值税 建材商店销售木地板的同时负责安装
以纳营业税为主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 营业税 美容店提供美容服务时销售美容产品
特殊规定:建筑业的混合销售行为(2011年23号公告) 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分别纳税 销售本企业生产的铝合金门窗并负责安装
利用购进货物提供建筑业劳务 营业税 购入建材,包工包料建筑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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