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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代理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2/27 09:47:2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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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2017年税务师考试预习阶段已经开始,网校整理了关于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科目的预习知识点,帮助广大的学员更好地预习,为以后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2017年税务师《税法一》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税务行政复议的代理人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为代理复议行为而参加复议的个人(而非法人);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被申请人不得委托本机关以外人员参加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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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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