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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 你想要的2016年税务师《税法二》试题及解析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10/27 10:42:42 字体:

  2017年税务师考前一定要做的往年试题,试题到底有什么用呢?试题可以让你提前感受考试气氛和考试形式,让你自信满满上考场。以下是2016税务师《税法二》试题及答案,千万别错过!

单选题

正保会计网校根据论坛学员反馈的2016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试题,对2016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试题及答案进行了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1.下列应收账款损失,如已说明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 )。

A.逾期4年的20万元应收账款损失

B.相当于企业年度收入千分之一的应收账款损失

C.逾期2年的10万元应收账款损失

D.逾期1年的10万元应收账款损失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企业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选项B、C、D,企业逾期1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5万元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2.某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15%,2021年8月依照法院裁定将其代持有的面值200万元的限售股,通过证券经纪公司变更到实际持有人名下,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30

B.50

C.25.5

D.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税法规定,依法院判决、裁定等原因,通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企业将其代持的个人限售股直接变更到实际所有人名下的,不视同转让限售股。

3.个体工商户领用或发出存货核算方法,原则上采用( )。

A.个别计价法

B.后进先出法

C.加权平均法

D.先进先出法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存货应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的核算,原则上采用加权平均法。

4.下列各项债权,准予作为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是( )。

A.行政部门干预逃废的企业债权

B.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

C.企业未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

D.由国务院批准文件证明,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税法规定,以下股权和债权不得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

(1)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

(2)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

(3)行政干预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

(4)企业未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

(5)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

(6)其他不应当核销的企业债权和股权。

5.下列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企业的绿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B.港口的码头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C.事业单位的经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D.农业生产单位的办公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C,对事业单位本身的业务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D,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税,对农业生产单位的办公用地,不免税,应照章征税。

6.某公司2020年购进市区一处房产,2021年5月1日用于投资联营,投资期3年,当年取得固定收入160万元,房产原值3000万元,扣除比例30%,2021年应纳房产税( )万元。(增值税采用简易办法计算)

A.26.69

B.29.7

C.21.2

D.44.4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以房产投资联营,取得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视同出租。应缴纳房产税=3000×(1-30%)×1.2%×4÷12+160÷(1+5%)×12%=26.69(万元)

<注>以上题目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网校整理发布并提供参考答案及解析,题目顺序与真实考试有差异;老师顺序不分先后,按班次顺序进行的考点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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