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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答疑精华: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区别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6/09 14:48:26 字体:

2017年税务师备考正当时,很多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都会遇到各种“疑难杂症”,有时甚至会心灰意冷,不过请不要着急,网校的备考利器答疑板来帮你。针对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随时通过所报课程的答疑板提交,网校答疑老师会给出有针对性的解答。为帮助广大考生解决备考中的难题,特搜集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答疑精华分享给大家!

问题: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的区别?

回复:

法律行为是自然人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比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互易合同、遗赠这些行为。????????

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包括继承、法院判决、强制执行、公用征收、没收、罚款、添附、拾得遗失物、发现隐藏物、时效取得、善意取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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