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想通过2017税务师考试的考生,打好基础高效备考是关键,学员可根据正保会计网校制定的预习计划表安排学习进度。网校小编为您整理了2017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今天你学习了么?
知识点: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
(一)居民纳税义务人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居住满1年的个人。
2、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其所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任何地方,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4、在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临时离境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
“临时离境”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居住不满1年
2、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3、实务中主要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没有在中国境内居住,或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外籍人员、华侨或者香港、台湾、澳门同胞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