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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查账征税扣除项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7/06 16:10:28 字体:

想通过2017税务师考试的考生,打好基础高效备考是关键,学员可根据正保会计网校制定的计划表安排学习进度。网校小编为您整理了2017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今天你学习了么?

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查账征税扣除项目

1.自2011年9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3500元/月。

(1)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2)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其费用扣除标准由投资者选择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2.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3.企业在生产经营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4.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注: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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