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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知识点:固定资产的折旧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7/18 15:01:22 字体:

2017年税务师报名已结算,正所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还没有开始学习的学员应抓紧时间备考,制定学习计划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网校依据2017年税务师教材,整理了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科目的重要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祝大家学习愉快!

2017年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知识点

知识点:固定资产的折旧

(一)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范围

1.不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①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②按规定单独作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③改扩建期间的固定资产;

④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2.折旧计提范围的认定中易出错的项目

①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需计提折旧,而且折旧费用计入“管理费用”;

②因大修理而停工的固定资产需要提取折旧,但折旧费用按正常的方式处理,即不一定就是“管理费用”;

③替换设备要提折旧。

3.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关键考点】务必记住折旧计提范围及起始点,另外固定资产的折旧起始点与无形资产相比正好晚一个月。

注: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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