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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扣除原则和范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4/16 17:00:03 字体:

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税法二》考试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扣除原则和范围

  扣除原则和范围

  (一)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一般无直接考点,但对理解后续内容有很大帮助)

  1.权责发生制原则。

  2.配比原则。是指企业发生的费用应当与收入配比扣除。除特殊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3.合理性原则。

  (二)扣除项目的范围

  1.成本。包括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即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转让)的成本。

  2.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注意:销售佣金中能直接认定的进口佣金调整商品进价成本。

  3.税金。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企业缴纳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有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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