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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考试科目各章节知识点,以下是第九章“关税”中关于“原产地规定”知识点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九章 关税
第五节 原产地规定
知识点、原产地规则及我国海关的原产地规定
一、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规则是规定进口货物唯一产地的规定,主要包括原产地标准和直接运输规定。
原产地标准:
1.完全在一国生产标准
2.实质性改变标准
完全在一个国
二、我国海关的原产地规定
家(地区)获得的货物,以该国(地区)为原产地;两个以上国家(地区)参与生产的货物,以最后完成实质性改变的国家(地区)为原产地。
完全在一个国家(地区)获得的货物,是指:
1.在该国(地区)出生并饲养的活的动物;
2.在该国(地区)野外捕捉、捕捞、搜集的动物;
3.从该国(地区)的活的动物获得的未经加工的物品;
4.在该国(地区)收获的植物和植物产品;
5.在该国(地区)采掘的矿物;
6.在该国(地区)获得的除本条第1项至第5项范围之外的其他天然生成的物品;
7.在该国(地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只能弃置或者回收用作材料的废碎料;
8.在该国(地区)收集的不能修复或者修理的物品,或者从该物品中回收的零件或者材料;
9.由合法悬挂该国旗帜的船舶从其领海以外海域获得的海洋捕捞物和其他物品;
10.在合法悬挂该国旗帜的加工船上加工本条第9项所列物品获得的产品;
11.从该国领海以外享有专有开采权的海床或者海床底土获得的物品;
12.在该国(地区)完全从本条第1项至第11项所列物品中生产的产品。
在确定货物是否在一个国家(地区)完全获得时,不考虑下列微小加工或者处理:
1.为运输、贮存期间保存货物而作的加工或者处理;
2.为货物便于装卸而作的加工或者处理;
3.为货物销售而作的包装等加工或者处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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