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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易混淆知识点(1.13)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7/01/13 09:24:38 字体:

2016税务师考试成绩查询查询系统已开通(点击查看),你是还未进入税务师的考试大军,还是正在备考新的科目?总之一段考试科目的结束,就意味着新一轮考试的开始,are you ready?

2017年税务师考试已经拉开帷幕,为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论坛收集了税务师考试《税法一》易混淆知识点。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正保会计网校与您一同备考!

知识点:易混淆知识点

1.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应按最高售价计算消费税。将产品用于投资入股,应按同类平均售价计算增值税。

2.公益性捐赠在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

3.镀金、包金首饰在生产环节纳税。

4.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印花税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

6.车辆购置税对已缴纳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其底盘发生更换,其最低计税价格按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的70%计算。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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