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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时间:2023-12-28做题次数:194准确率:10.36%
1、税务行政诉讼的具体受案范围,可以看到目前税收领域中的司法审查具备的特点有( )。
A、以具体税收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相应排除了将抽象税收行政行为纳入税收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B、从税收行政救济制度的规定来看,抽象行政行为没有纳入行政赔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范围
C、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仅局限于合法性审查
D、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包括合法性审查,也包括合理性审查
E、从税收行政救济制度的规定来看,已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赔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范围
选项B,从税收行政救济制度的规定来看,已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赔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范围;选项D,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仅局限于合法性审查。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税收司法的相关内容。
税收司法的内容包括:税收行政司法、税收刑事司法、税收民事司法
(1)税收行政司法
内容:包括涉税行政诉讼制度,税务机关或法院所采取的强制执行程序制度
司法审查特点:审查对象仅限具体行政行为,不包括抽象行政行为。仅限于合法性审查
(2)税收民事司法
税收优先权 | 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欠税在前,税款优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税收代位权 | 欠税纳税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税收造成损害的,由税务机关以自己的名义代替纳税人行使其债权的权利 |
税收撤销权 | 欠税纳税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情,对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规定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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