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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点: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08/12 16:00:42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将论坛中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分享的经典知识点进行了整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

1.对许可机关的监督

上级机关有义务监督下级机关的实施许可的活动。下级如果有严重过错,上级没有监督好,要负领导责任。

2.对被许可人的监督

行政机关检查
1)书面检查(形式检查);
(2)实地检查(内容检查):①抽查产品;②定期检验。
被许可人自查
直接关系重要安全的设备设施,督促建设、使用单位建立自查制度。
对特许的监督
1)(自然)资源利用特许的被许可人未履行开发利用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
(2)市场准入特许的被许可人,合理、普遍服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监督机制
1)举报。个人、组织发现违法行为有权举报,行政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2)异地协助告知。被许可人在管辖区域外违法,违法行为地的行政机关应当抄告许可机关。
监督规则
监督检查,不得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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