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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学习笔记:包装物押金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10/23 09:20:27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将论坛中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分享的经典知识点进行了整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包装物押金

1、一般货物:如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企业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按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借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2、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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