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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预习:行政机关委托组织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11/12 14:16:54 字体:

2014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一篇 行政法律制度

第一章 行政法基本理论

知识点十: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1.性质:受委托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条件:

(1)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可以委托的条件下,才能委托。

【链接】经过法律、法规授权的派出机构,就获得了行政主体资格。

(2)委托必须在法定权限内。

(3)必须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行使行政职权。

(4)受委托组织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行使委托的职权。

(5)必须履行书面委托手续。

(6)委托行政机关必须对受委托组织的行为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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