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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预习: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11/18 15:57:35 字体:

2014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一篇 行政法律制度

第三章 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知识点十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

1.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

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

3.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

(二)听证程序的组织进行

(三)听证中止、终止

1.听证中止

听证主持人在听证过程中认为证据有疑问无法听证辨明,可能影响税务行政处罚的准确公正的,可以宣布中止听证。——听证主持人或税务机关决定

2.听证终止

(1)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通知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听证“应当”予以终止。

(2)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放弃申辩和质证权利,声明退出听证会,或者不经听证主持人许可擅自退出听证会的,听证主持人“可以”宣布听证终止。

(3)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严重违反听证秩序致使听证无法进行的,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可以”终止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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