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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税考试《税务代理实务》学习笔记:税务代理的范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11/28 10:20:33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将论坛中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分享的经典知识点进行了整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税务代理的范围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从事下列范围内的业务代理:

1.代办税务登记;

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

3.建账记账;

4.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5.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6.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开展税务咨询、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

8.注册税务师还可以承办下列涉税鉴证业务;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

(2)企业税前弥补和财产损失的鉴证;

(3)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注册税务师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税务机关的行政职能。

同时,对税务机关规定必须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行办理的税务事宜,注册税务师不得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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