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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税考试《税务代理实务》学习笔记: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11/28 10:24:00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将论坛中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分享的经典知识点进行了整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

1.委托项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受托代理机构及专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资格。

3.注册税务师承办业务必须由所在地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

4.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

税务代理关系确立必须书面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不得以口头或者其他形式。

未经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而擅自开展代理业务的,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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