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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学习笔记:合同生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12/24 16:30:03 字体:

为助力备战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论坛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特分享了经典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是指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截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行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1)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法》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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