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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务师试题《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题练习:行政诉讼被告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水冰月 2019/09/27 20:07:52 字体:

备战2019年税务师考试,一定要多做题进行巩固基础知识,基础知识扎实,税务师考试也能应付自如。以下2018税务师试题《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题,大家还没练习的得赶紧练习了。

税务师强化备考干货

2018税务师试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对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而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确定被告的规则是( )。

A.以复议机关为被告,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第三人

B.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C.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

D.由当事人选择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二者之一作为被告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被告。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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