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21税务师税法二练习题: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水冰月 2020/12/08 20:55:07 字体:

【多项选择题】下列情形中,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个人独资企业为个人投资者购买汽车并将汽车所有权登记到个人名下

B.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股息、红利

C.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

D.个人从任职的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

E.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C
【解析】

考查知识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参考解析:选项A,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选项D,个人从任职的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纳税;选项E,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正保会计网校税务师免费在线题库有不少精选练习题可以做,帮大家巩固基础知识!可以进入税务师“每日一练”>>去做练习题!大家下载正保会计网校APP,平时一有空就用来做题,看课,浏览考试政策等,会很方便,(去下载>>)对大家备考学习都挺有帮助的。

税务师课程优惠

正保会计网校12·12活动火热进行中,不仅购课优惠、购书低价、高端班好课限时免息,还有每日整点秒杀,书/课限量低价抢的机会,12月9日与12日直播秒杀税务师书课冰点价......赶快点击链接进入12·12活动主场发现更多惊喜!趁着这次活动,选好课程和辅导书,开启2021年税务师备考吧!

更多推荐

2021税务师新课折上减券购买更划算!省钱涨技能!

12.9/12直播秒杀 税务师书课冰点价秒杀&互动赢好礼!

12·12火爆不玩套路 税务师考生不能错过的六大玩法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