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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试题解析(简答题)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水冰月 2022/10/17 14:30:39 字体:

如果你正在冲刺2022年税务师考试,建议抽空做一做历年税务师试题,练练手,历年税务师试题很有针对性,大家看看试题出题思路,了解如何破解出题“陷阱”。下面是2019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试题简答题(考生回忆版)。

税务师试题回忆版

【简答题】

1、(2019)某从事电子元器件生产的工业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季初从业人数100人,季末从业人数120人;季初资产总额2900万元,季末资产总额3000万元;第一季度销售额31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190万元。

请逐一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第1-3个小题。

问题1

企业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该企业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

参考答案:如上

考查知识点:小型微利企业、创投企业、非居民企业的税收优惠

问题2

2019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条件是什么?可以享受怎样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①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条件: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条件。

②可以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参考答案:如上

考查知识点:小型微利企业、创投企业、非居民企业的税收优惠

问题3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条件中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是如何确定的?请列出计算公式。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参考答案:如上

考查知识点:小型微利企业、创投企业、非居民企业的税收优惠

2、(2019)某设计师为非雇佣单位提供设计服务,取得劳务报酬60000元(不考虑增值税和其他税费),支付单位预扣个人所得税12000元.。

请逐一回答下列问题:

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第1-3个小题。

问题1

请列式计算支付单位预扣的个人所得税应为多少?

支付单位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60000×(1-20%)×30%-2000=12400(元)

参考答案:如上

考查知识点: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及审核

问题2

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后,这笔劳务报酬在汇算清缴时应与哪几项所得合并?

该笔劳务报酬汇算清缴时应与工资薪金所得、其他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计税。

参考答案:如上

考查知识点: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及审核

问题3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税款和年度汇算清缴时,在所得额计算、可扣除项目及适用税率(或预扣率)等方面有什么区别?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税款和年度汇算清缴时的区别:

(1)所得额计算方面,预扣预缴按次或按月计算,汇算清缴时是并入综合所得按年汇总计算。

(2)可扣除项目确定方面,预扣预缴时,区分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汇算清缴时,统一减除20%的费用后并入收入总额,还可以和综合所得一并减除6万元的费用扣除和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3)税率(或预扣率)方面,预扣预缴时采用20%~40%的超额累进预扣率;汇算清缴时采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参考答案:如上

考查知识点: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及审核

3、(2019)某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完成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入库。2021年4月发现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因计算错误多缴了50万元,在2021年4月18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还多缴税款申请。主管税务机关认为这部分税款属于2018年度的税款,已超过法律规定的退还期限,决定不予退还,于2021年4月25日制作相关文书,并在2021年4月26日送达该公司签收。 问题: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第1-5个小题。

问题1

该公司多缴税款是否可以退还?请简述政策规定。

多缴税款可以退还。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将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该公司2018年的企业所得税是2019年5月22日缴纳的,截止到2021年4月18日未超过3年,因此,可以申请退还多缴税款。

参考答案:如上

考查知识点: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必经、选择)

问题2

对税务机关不予退税决定,该公司是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此项行为属于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申请人对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中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答案:如上

考查知识点: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必经、选择)

问题3

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必须从哪一天开始多少天内提出申请?

自2021年4月26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请。

参考答案:如上

考查知识点: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必经、选择)

问题4

该公司应向哪个机关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的上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参考答案:如上

考查知识点: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必经、选择)

问题5

复议机关受理后,应在多长时间内做出复议决定?最长可以延期多少天?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需要延长的,延期最多不得超过30日。

参考答案:如上

考查知识点: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必经、选择)

4、(2019)某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3月16日收到税务机关通知,经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确认,该企业2021年10月收到并申报抵扣的一份会展服务发票系某会展公司借用其他企业发票虚开的;同时税务机关确认该企业确实参加会展公司举办的展销活动并支付费用,且当时并不知晓会展公司提供的是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与会展公司交涉,该企业于2022年7月12日取得会展公司重新开具的此项会展费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请逐一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第1-3个小题。

问题1

对于善意取得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2022年3月收到税务机关通知时,增值税如何处理?

2022年3月收到税务机关通知时,增值税应先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参考答案:如上

考查知识点:发票使用的审核

问题2

在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如何处理?

2021年度的该项会展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应做纳税调增处理。

参考答案:如上

考查知识点:发票使用的审核

问题3

重新取得会展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2022年7月重新取得发票:

增值税: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相关规定的,准予重新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企业所得税:准予追补至实际支出发生年度扣除。即仍作为2021年度的支出进行扣除。

参考答案:如上

考查知识点:发票使用的审核

5、(201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某企业符合转登记条件,咨询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政策方面的差异。

问题: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第1-1个小题。

问题1

请分别从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含税收入换算销售额、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进项税额抵扣、税收优惠享受及纳税期限等方面,对两类纳税人作出简要的比较说明。

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含税收入换算销售额适用税率或征收率:一般纳税人适用13%、9%、6%和零税率,特殊业务也可以按规定适用3%或5%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或5%的征收率。

进项税额抵扣:一般纳税人符合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税收优惠享受: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等税收优惠;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减征50%优惠;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提示】

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②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③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纳税期限:除另有规定外,一般纳税人通常按月纳税,不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按月纳税或者按季纳税。

参考答案:如上

考查知识点:销项税额的申报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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