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0 苹果版本:8.7.3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23税务师《税法二》练习题: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及标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水冰月 2023/05/26 12:11:27 字体:

单选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 )元定额扣除。

A.200

B.300

C.400

D.500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C
【解析】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点评】本题考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关于继续教育相关内容如下: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提示1】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提示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提示3】扣除计算时间: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考察知识点

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及标准

点击图片进入税务师题库刷好题↓

税务师考试题库

税务师备考过程中,除了税务师题库可以刷题,想做更多高质量练习题,就用网校“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书,新书5折起优惠,现货现发!去了解一下>>

2023税务师全套辅导书电子版试读和下载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