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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四篇第一章 行政诉讼法律制度
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司法变更有限原则。注意结合变更判决学习。为了避免造成审判权对行政权的侵越,法律明确规定了变更判决的适用条件,即人民法院只能对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判决变更。
2、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关系。对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一部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所以选项A、B错误。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和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只能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诉。所以选项D错误。
3、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项规定对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第70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杰克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然,根据《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15条的相关规定,杰克也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申诉,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能申诉,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所以只有选项A正确。
4、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一般地域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告申请复议但复议机关做出维持决定,原告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本案应由甲县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因为本案中,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决定,所以本案的被告应为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即甲县国税局。
5、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6、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证据。以有形载体固定或者显示的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以及其他数据资料,其制作情况和真实性经对方当事人确认,或者以公证等其他有效方式予以证明的,与原件具有同等的证明效力。所以选项A正确。物证是以物品的自然状态来证明案件事实,不带有任何主观内容。所以选项B错误。证人证言是指了解案件情况的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所作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陈述。所以选项C错误。鉴定结论可以由当事人提供,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指定或委托法定鉴定部门提供。所以选项D错误。
7、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1)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2)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选项A、C属于除外情形,不选。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所以选项D不选。
8、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发送被告,通知被告应诉并提交答辩状。被告提交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论公开审理还是不公开审理,都必须由审判员或审判员及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前3天内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9、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被告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的规定,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1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二审程序。对事实清楚的上诉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实行书面审理。但当事人对原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的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的案件,则必须开庭审理。所以选项A错误。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必须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中不能有人民陪审员。所以选项B错误。上诉是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未生效的判决、裁定,依法要求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对行政案件重新审理、裁定的诉讼行为。所以选项C正确。上诉既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二审法院提出。所以选项D错误。
1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再审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12、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国家赔偿是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承担的赔偿责任。而国家补偿是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为造成的损失给予的补偿。本题中两刑警是正在执行职务,是合法行为,所以应当对司机进行补偿。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管辖、行政复议期限、行政诉讼被告。《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故A项正确。根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故B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是复议维持案件,故C项正确。不予退还税款属于复议前置的纳税争议,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D错误。本案原告王某是以不服不予退税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所以不予退税决定的合法性是法院审查的内容,王某是否符合法定的予以退税的条件,是本案审理的焦点之一,E项正确。
2、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管辖、行政复议期限、行政诉讼被告。《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所以选项A正确。根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所以选项B正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是复议维持案件。所以选项C正确。不予退还税款属于复议前置的纳税争议,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选项D错误。本案原告王某是以不服不予退税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所以不予退税决定的合法性是法院审查的内容,王某是否符合法定的予以退税的条件,是本案审理的焦点之一。所以选项E正确。
3、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原告。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
4、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证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证据的名称和地点、保全的内容和范围、申请保全的理由等事项。而不是开庭审理前提出。所以A错误。有下列情况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也可以补充相关的证据: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不能提供的;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程序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由此可知,被告补充相关证据,须经人民法院准许。所以选项E错误。
5、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证据的审查和认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对方当事人予以否认,但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进行反驳的,可以综合全案情况审查认定该证据的证明效力。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选项D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6、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受理。本案被告是东区人民政府,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管辖法院应该是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某的起诉不予答复的,张某可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或申诉。
7、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中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措施。财产保全一般是依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但是,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而先予执行的裁定,一定是人民法院依原告的申请做出。所以选项A错误。财产保全是一种强制措施,而先予执行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所以选项D说法错误。
8、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中的合并审理。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的情形有以下几种:第一,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第二,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第三,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第四,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其他情形。选项B、D分别属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形,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另外,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所以对于选项A的情况法院也可以合并审理。选项C不符合第三种情况,须是“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选项E不符合第一种情况,须是“同一事实”。
9、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证据中的书证。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
10、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中的撤回起诉。本案中,工商局本已撤销了原处罚决定,法院也因此准予张某撤诉,原行政诉讼法律关系已终结。但此后,工商局又做出了一个新的与原来相同(包括事实、理由与结果)的行政处罚,因此,张某就这一新的具体的行为可重新起诉。所以选项D错误。B、E项错误在于申请再审和上诉都是针对原裁判错误的情况而发生的,而本案中,准予撤诉裁定并无错误。C项错误在于撤诉申请已被法院裁定准许,也就不可能再被撤回。
11、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非诉行政案件的申请人一般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但在特定情况下,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也可能成为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申请人。所以选项A错误。《行政诉讼解释》第9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由本院负责强制执行非诉行政行为的机构执行。所以选项E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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