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6年税务师《税法二》试题:免征契税(5.30)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5/30 18:04:48 字体:

税务师考试·多选题

根据税法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契税的有( )。

A.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

B.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合伙企业名下

C.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而免缴的土地出让金

D.因不可抗力原因失去住房而重新购买的住房

E.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税务师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相关链接:

2016年税务师考试辅导招生方案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