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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题点评】2016年6月16日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该商品成本为160万,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协议规定,甲公司应在2012年5月31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22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甲公司应做出的正确会计处理包括( )。
A. 借:银行存款 2340 000
贷:其他应付款 2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000
B. 借:主营业务成本 1600 000
贷:库存商品 1600 000
C. 借:银行存款 234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000
D. 借:财务费用 40 000
贷:其他应付款 40 000
E. 借:其他应付款 2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74 000
贷:银行存款 2574 000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会计处理知识点。本题中回购价格固定,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发出商品时不能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原则上,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其他应付款),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企业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教师提示】大多数学员对做本题时多选了B或少选了E,选项B,注意本题的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不确认收入,也就不需要结转成本;选项E,在回购时冲减其他应付款,注意进行税额要正常计算。
针对大家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在考试的时候遇到类似的问题大家可以得分。
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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