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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税务师《税法二》试题:个人所得税(7.8)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7/08 14:59:18 字体:

税务师考试·单选题

某教授5 月份给一个单位讲学三次,分别取得报酬1000元、500 元、1500元,除第二次暂不纳税外,第一次和第三次支付报酬的单位分别扣缴了税款40元和140 元,纳税人于6 月份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该教授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A.0

B.180

C.260

D.440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税务师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相关链接:

2016年税务师考试辅导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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