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税务师《税法二》易错题专家点评:个人所得税(8.10)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8/16 09:58:28 字体:

税务师考试易错题专家点评

【练习日期】2016年8月10日

下列各项中,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 法人企业为其股东购买小汽车将汽车办理在股东名下

B. 个人取得的国债转让所得

C. 个人独资企业业主用企业资金进行个人消费部分

D. 职工因拥有股票期权且在行权后,取得企业税的利润分配收益

E. 个人合伙企业的自有利润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选项B,属于资产转让所得;选项CE,属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点评】本题的正确率是42.36%,本题主要考查的是在个税计算中哪些是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这个项目的,个人所得税的知识点比较多,难度不是很大,但是知识点细,内容需要多理解,多记忆。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相关链接:税务师易错题专家点评每周连连看(8.8-8.14)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