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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高频考点:税务行政复议受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10/08 14:57:50 字体:

  为了帮助2016年税务师考试的学员更好地完成冲刺阶段的学习,正保会计网校教学专家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科目的高频考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内容导航】

1.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受理

2.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的行为

3.行政复议中止

4.行政复议终止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理解掌握本考点。本考点属于单选题、多选题、简单题的常设考点。

【高频考点】税务行政复议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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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2016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第十二章高频考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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