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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税务相关法律》的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单项选择题
张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下列对张某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及其起算方法,正确的是( )。
A.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被假释之日起计算
B.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被假释之日起计算
C.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5年以下,从有期徒刑开始执行之日起计算
D.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从有期徒刑开始执行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四种情况:
(1)独立适用或者与拘役、有期徒刑附加适用时,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因此,张某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被假释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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