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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税《税收相关法律》练习:混同的原因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3/20 14:57:52 字体:

  2014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的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单项选择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两公司合并,此种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方式是( )。

A、免除

B、抵销

C、混同

D、提存

    

  相关链接:

  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第二篇第三章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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