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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税《税收相关法律》练习:股东代位诉讼中的先诉请求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3/21 11:56:53 字体:

  2014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的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多项选择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B、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代表

C、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D、股份有限公司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

E、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相关链接:

  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第二篇第五章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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