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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知识点:混合清偿的会计处理原则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3/28 14:24:14 字体:

2014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十三章 非流动负债

  知识点十三、混合清偿的会计处理原则

  1.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债务重组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的组合进行的,债务人应当依次以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再按照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债务重组采用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的组合进行的,债权人应当依次以收到的现金、接受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再按照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要点提示】混合方式下的债务重组的测试重点是会计处理顺序及最终债务重组损益额的计算。

  相关链接:
  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第十三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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