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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注税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练习题: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8/18 16:16:46 字体: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5年cta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税考试各科目练习题,希望能够帮助您巩固知识,祝您学习愉快!

  多项选择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乙公司到期未支付货款20万元。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债权,但是乙公司一直未向丙公司索要。同时乙公司将自己价值20万元的设备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丁公司。甲公司( )。

A、应当在知道乙公司低价出售财产的行为之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买卖行为

B、可以向法院起诉丁公司,要求其将设备返还给自己

C、可以向法院起诉丙公司,要求其清偿20万

D、向法院起诉丙公司,丙公司认为乙公司没有怠于行使债权的情况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E、向法院起诉丙公司,乙公司应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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