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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税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练习题:质权的效力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8/18 16:42:48 字体:

  2014年的注册税务师考试已经结束,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5年cta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税考试各科目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动产质押对出质人以及质权人的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出质人要按照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

B、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以实现质权

C、质物因为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原因,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质权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D、质权人为实现质权而将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质押担保范围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权人自负

E、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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