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9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答疑精华:起征点规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凤珍 2019/08/30 17:00:26 字体:

时光匆匆流逝,距离2019税务师考试只剩下两个多月的时间了,报考税务师的同学们,一定要抓住最后的复习时间高效备考,规划好学习时间,做到一点一滴的知识积累。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以通过所报课程的答疑板提交,答疑老师们会给出有针对性的解答。为帮助广大考生解决备考难题,特搜集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答疑精华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员问题:

劳务派遣单和发票作为附件的两种情况涉及起征点是什么意思?

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解答:

请您参阅下面文件的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四十九条规定,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第五十条规定,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为了帮助考生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2019年税务师考试网上辅导全面招生!各辅导班次专为考生精心设计,提供免费试听、笔记、答疑等服务,各位考生可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辅导班次。

课程图

点击图片了解详情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编辑推荐】

致杨军老师:与您同行,并不孤单

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税务师就这么备考,都听我的!

税务师知识分享:从民商法角度看股权转让收入企业所得税

如何高效备考税务师?听听“过来人”的意见

两年仨证:妈妈级考生的疯狂备考之路

税务师备考心得:努力不仅仅是为了证书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