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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务师试题《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民事法律行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妍乄 2019/09/16 14:13:05 字体:

在税务师的复习中,往年试题的研究是我们复习的一个重要方向,其中包含着众多高频考点,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带来了2018税务师试题《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的税务师试题,希望大家好好总结和整理.

2.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以300万元价格将其房屋卖给乙。为少交税款,双方约定在书面房屋买卖合同中,交易价款写250万元,合同签订1周后,双方即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因房款支付数额,双方发生纠纷,下列关于本案房屋买卖合同属性、效力及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约定房屋价款3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B.约定房屋价款25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C.甲、乙关于房屋价款250万元的约定属于虚假意思表示

D.乙仅有义务向甲支付250万元房屋价款

E.甲有权请求乙支付300万元房屋价款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约定价款250万的买卖合同无效,而约定价款300万的买卖合同有效,甲有权请求乙支付300万的价款。

以上是2018税务师试题《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的试题更多税务师考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正保会计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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