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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知识点:收入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4/27 19:18:57 字体:

2017年税务师报名时间为4月20日-6月20日,正所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还没有开始学习的学员应抓紧时间备考,制定学习计划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网校依据2016年税务师教材,整理了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科目的重要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祝大家学习愉快!

2017年税务师《财务与会计》预习知识点

第十六章 收入、费用、利润和产品成本

知识点:收入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一)收入的概念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说明:这里的负债指的是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收入的基本特征

1.产生自企业的日常活动中;

2.表现为三种形式:A.资产增加;B.负债减少;C.两者兼而有之;

比如:企业销售商品,此时企业要收到的银行存款或者确认应收账款,其就是第一种情形A,资产增加;

比如:企业提供装修服务之前,要先收订金10万:

借:银行存款 10

  贷:预收账款 10

提供装修服务之后,做分录: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预收账款是负债,其就是第二种情形,负债减少;

比如:先收取订金10万元,但是提供的服务是30万元,此时减少预收账款的同时要收取银行存款,即第三种情形,资产增加和负债减少同时存在。

3.收入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4.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关键考点】收入的辨认是测试的重点,这里所提及的收入是指营业范畴的收入,即凡纳入营业利润范畴的收入均在此列。

(三)收入的分类

1.按收入的性质分:

①销售商品收入

②提供劳务收入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2.按收入的主次分:

①主营业务收入

②其他业务收入

相关链接:2017年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第十六章知识点

注: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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