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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报名时间为4月20日-6月20日,正所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还没有开始学习的学员应抓紧时间备考,制定学习计划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网校依据2016年税务师教材,整理了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科目的重要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祝大家学习愉快!
第十六章 收入、费用、利润和产品成本
知识点:收入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一)收入的概念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说明:这里的负债指的是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收入的基本特征
1.产生自企业的日常活动中;
2.表现为三种形式:A.资产增加;B.负债减少;C.两者兼而有之;
比如:企业销售商品,此时企业要收到的银行存款或者确认应收账款,其就是第一种情形A,资产增加;
比如:企业提供装修服务之前,要先收订金10万:
借:银行存款 10
贷:预收账款 10
提供装修服务之后,做分录: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预收账款是负债,其就是第二种情形,负债减少;
比如:先收取订金10万元,但是提供的服务是30万元,此时减少预收账款的同时要收取银行存款,即第三种情形,资产增加和负债减少同时存在。
3.收入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4.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关键考点】收入的辨认是测试的重点,这里所提及的收入是指营业范畴的收入,即凡纳入营业利润范畴的收入均在此列。
(三)收入的分类
1.按收入的性质分:
①销售商品收入
②提供劳务收入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2.按收入的主次分:
①主营业务收入
②其他业务收入
注: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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