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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考试一点点向我们靠近,心情也是愈发紧张,你的备考进度如何?为了帮助亲爱的考生朋友们巩固学习效果,小编特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的知识点及其配套练习,练习题均来自网校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知识点:涉及债务人财产行为的撤销与无效 ★★★
1.撤销权行使主体
原则上管理人统一行使。在重整程序中,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行使撤销权。
2.撤销的情形
(1)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非正常交易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①无偿转让财产的;②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③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④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⑤放弃债权的。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3.几种撤销行为的处理
买卖双方应当依法返还从对方获取的财产或者价款。因撤销该交易,对于债务人应返还受让人已支付价款所产生的债务,受让人可以请求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管理人请求撤销,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且债务人有破产原因的除外。管理人未提起撤销诉讼:
(1)债权人可以依据《合同法》等规定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上述行为并将因此追回的财产归入债务人财产。相对人以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超出债权人的债权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债权人提起诉讼主张管理人对其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对撤销申请不予支持的情形
债务人对下列债权的个别清偿行为,无需撤销。有除外规定的,依照除外规定。
(1)对以自有财产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进行的个别清偿:但是,债务清偿时担保财产的价值低于债权额的除外。
(2)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的个别清偿:但是,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3)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的;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
5.撤销行为的起算点
债务人经过行政清理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可撤销行为的起算点,为行政监管机构作出撤销决定之日;债务人经过强制清算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可撤销行为的起算点,为法院裁定受理强制清算申请之日。
6.无效
(1)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无效行为的情形: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2)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提起诉讼,主张被隐匿、转移财产的实际占有人返还债务人财产,或者主张债务人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行为无效并返还债务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经典习题】
1.(《应试指南》第十一章P245)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规定,针对债务人处理财产的有关行为。管理人提出撤销而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有()。(2016年)
A.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
B.债务人经执行程序对债务人进行个别清偿
C.债务人因经营实务而支付赔偿金
D.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电费
E.债务人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涉及债务人财产行为的撤销与无效。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是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的;二是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三是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所以选项A、D、E正确。债务人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2.(《应试指南》第十一章P248)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A.放弃债权的
B.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C.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D.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E.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程序中的可撤销行为。选项B、D属于无效行为。
3.(《经典题解》第十一章P198)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下列涉及债务人财产的行为中,无效的是()。
A.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仍对个别债权人清偿
B.债务人放弃债权
C.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
D.债务人对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无效行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所以选项A表述不严谨。选项B、D属于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依法撤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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