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8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题综合分析题及解析:撤销权的行使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Shadow 2019/09/11 14:20:36 字体:

通过做税务师试题,能够巩固所学知识并灵活运用。网校提供高质量的税务师试题,摘自历年题库内容,下面为大家带来2018年税务师试题《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历年试题,希望大家好好测试下。

2019年税务师易错题汇总

2019年税务师五科易错题专家点评超全汇总 集中攻克易错题!

2018税务师试题201723日,甲继承了一套座落于市中心的房屋。201748日,甲因急需用钱,在尚未办理继承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下,即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乙,并交给乙居住。201769日,甲将继承的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2017615日,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720日,丙受丁胁迫将房屋低价卖给丁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822日,丁又将该房屋加价转手卖给戊,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戊不知丁胁迫丙)。戊请求乙腾退房屋遭拒,由此引发纠纷。

4.丙受丁胁迫将房屋低价出售给丁,丙可以行使撤销权。根据《民法总则》规定,丙行使撤销权应遵循的规则有( )。

A.自丁的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B.自丁的胁迫行为开始之日起3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C.自丁的胁迫行为开始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D.自丁的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3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E.自2017年7月20日起5年内行使撤销权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E
【解析】

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正保会计网校为您提供税务师每日一练在线测试,通过做税务师试题,能够巩固所学知识并灵活运用,考试时会更得心应手。备考税务师考试,一定要拿出很多时间来做税务师试题,巩固自己所记忆的知识点。希望广大学员能够好好练习,共同进步,最终顺利备考!网校每天提供高质量试题让大家练习。>>免费在线题库系统(建议用电脑端打开练习)

对税务师机考系统不熟悉怎么办,考试时一紧张操作不好怎么办?2019正保会计网校税务师机考模拟系统上线啦!(点击进入机考免费体验入口

2019税务师备考利器——机考模拟系统正式上线!

【推荐阅读】

干货!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VS注会《经济法》搭配怎么学?

税务师考前两个月别抓瞎!这样做能助你高效冲刺高分!

网校老师免费视频课程超全汇总及考前两个月备考诀窍!

2019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易错题+专家点评超全汇总

中级考完了 不知道接下来怎么备考税务师?看这里!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